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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 103 年度勞工在職進修計畫招訓簡章

訓練單位名稱

社團法人中華美容造型設計教育學會

課程名稱

靚漾時尚整體造型班第1期

報名/上課地點

報名地點:台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三段130號12樓 (捷運木柵線:中山國中站)
上課地點: 105-43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3段140巷15號4樓

報名方式

採線上報名

1.請先至職訓e網:http://www.etraining.gov.tw/index.html 加入e網會員

2.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:http://tims.etraining.gov.tw/timsonline/index.aspx 報名

訓練目標

配合政府推行培訓第二專長,針對現有造型工作者熟悉專業技術而從業,訓練造型專業能力以服務其客戶需求,開發滿足於新客戶,提升其市場競爭力,培訓第二專長的訓練管道取得最實用之就業技能,迅速投入就業職場,增加就業與創業的能力與機會。

課程內容大綱
及時數

學習計畫/整體造型概念3h.髮工具/造型品介紹/彩妝用具介紹/色彩學概論3h.電熱捲 電棒使用技巧操作說明2h.電熱捲 電棒使用技巧操作1h.電棒 電熱捲技巧操作/後轉技巧/高馬尾設計3h.髮型構造 公式/髮型基本規則說明2h.浪板夾運用技巧操作1h.浪漫 時尚 流行元素刮髮變化技巧3h.畫眉之樂- 眉型設計基本技巧說明1h.多元運用眉筆、眉粉打造自信的眉型2h.無暇底妝/臉型修飾技巧/眼型修飾技巧3h.運用假髮與髮棉妝點出優雅浪漫造型說明1h.日式浪漫盤髮設計/髮棉運用2h.韓式編髮造型示範/假髮搭配技巧3h.超質感裸妝/糖果甜心技巧示範說明2h.超質感裸妝感實作1h.超萌系糖果甜心彩妝實作3h.浪漫&龐克髮型設計說明2h.維多利亞風情/哥德式風格髮型設計實作1h.維多利亞風情/哥德式風格髮型設計實作3h.約會心機彩妝/日式媚眼妝感說明2h.時尚明星名媛彩妝實作1h.日式媚眼可人貓眼妝示範/實作3h.雜誌 廣告 CF/魅惑電眼妝感說明2h.雜誌 廣告CF彩妝技巧實作1h.星鑽煙燻彩妝設計實作3h.試鏡風采造型 / 平面廣告CF造型說明2h.試鏡時尚風采造型設計1h.平面 廣告CF造型設計3h.臉型 身材與服裝的關係1h.服裝搭配2h.服裝與造型的搭配3h.特效彩妝-各式創傷妝示範說明3h.特效彩妝-各式創傷妝實作3h.特效彩妝-各式疤痕妝示範說明3h.特效彩妝-各式疤痕妝實作3h.獵豔焦點成果設計3h.獵豔焦點成果設計1h.亮麗成果結業發表2h.

招訓對象

及資格條件

資格條件:學歷:不限 資格條件: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,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.且符合下列資格: 1.具本國籍.2.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.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.3.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、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,及取得居留身份之泰國、緬甸、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,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.4.跨國(境)人口販運被害人,並取得工作許可者.(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)

遴選學員標準

及作業程序

職訓局學習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站公告 學會對外DM 登報宣導 學會部落格宣導 社區宣導 依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線上報名順序審核參訓資格! 資格要件符合者依序通知學員於 5個工作天內,備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,經確認開訓時仍在職在保,並繳交或匯繳全額訓練費用及簽訂契約書完成報名!

招訓人數

20

報名起迄日期

103年1月22日至103年2月19日

預定上課時間

103年2月22日(星期六)至6月7日(星期六)
每週六上午09:30-16:30,共計84小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(3/1連假及4/5清明節各停課一次)

授課師資

曾至協會授課講師推薦.實務教學經驗豐富者.同時具備乙級證照者。美容相關教育訓練機構講師具技術士證照及實務教學經驗豐富者。技職學院美容相關產業科系及具有技術士證照之經驗講師。經審核通過遴選名單,講師試教考核及格者。學員評價(課後滿意度調查表優等)

授課講師: 楊家璐 朱嚴慈 吳亞宸 耿愷良

費用

實際參訓費用$13,600元

(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$10,880元,參訓學員自行負擔$2,720元)

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%、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%

退費辦法

一、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
(一)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者退還學員。

(二)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

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
     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
    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
二、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,因故未開班者,應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;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
說明事項

1.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,並與學員簽訂契約。

2.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、原住民、身心障礙者、中高齡者、獨力負擔家計者、更生受保護者、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、中低收入戶、六十五歲(含)以上者、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、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,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。

3.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,且取得結訓證書者(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),經行政程序核可後,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。

4.參加職前訓練期間,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(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字保之參訓學員),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,不予補助訓練費用。

訓練單位

連絡專線

聯絡電話:(02)2545-8333     聯絡人:楊禮甄

傳真:(02)25459580     電子郵件:bdea@livemail.tw

補助單位

申訴專線

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】

電話:0800-777888   http://www.evta.gov.tw

其他課程查詢:http://tims.etraining.gov.tw/timsonline/index.aspx

【北區職業訓練中心】

電話:02-8995-6399分機 #1366 曾小姐  http://www.nvtc.gov.tw

電子郵件:service@nvtc.gov.tw         傳真:02-8995-6378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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